保加利亚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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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共和国驻上海总领馆成立于2006年8月,
管辖范围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
领馆职责为促进两国经济、旅游、文化交流,为中保及其它国籍公民提供签证,咨询的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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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因私探访签证

Posted on 2007-11-13 16:36 保加利亚领馆 阅读(51) 评论(0)  编辑  收藏



短期因私探访签证

1、签证申请表
2、白底彩色照片一张(3.5cm×4.5cm)

相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

1、护照 ( 复印件为个人资料页 )
2、由保加利亚公民或持有保加利亚居住证的外国公民至当地区政府出具的私人邀请函
3、邀请人的保加利亚共和国居留证的复印件 ( 由发证机关认证 )
4、酒店,机票订单
5、银行存款证明。若邀请方提供食宿,需邀请人出具说明函,并注明在保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在职证明(注明申请人为公司在职,公司知晓其前往保加利亚)
7、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的公证书 ( 探亲用 )
8
、人身意外保险 ( 在保加利亚期间 )
 
领馆有权要求提供其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