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共和国驻上海总领馆成立于2006年8月,管辖范围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 领馆职责为促进两国经济、旅游、文化交流,为中保及其它国籍公民提供签证,咨询的等服务。
1、签证申请表 2、白底彩色照片一张(3.5cm×4.5cm)
相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
1、护照 ( 复印件为个人资料页 ) 2、教育部颁发的录取通知 3、已支付学费、住宿费等的收据 5、机票订单 6、银行存款证明 7、健康公证 8、人身意外保险 ( 在保加利亚期间 ) 领馆有权要求提供其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