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5国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的,当时总部设在荷兰的海牙,现已迁移至英国的伦敦。这是一个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组织。其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促进对产品比较方面的国际合作;收集、整理、交换各国有关消费者运动的情况;出版刊物,开展消费教育;组织各国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的研讨会;在国际机构中代表消费者说话,协助世界上不发达地区的消费者组织开展工作。该组织现有成员涉及到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有215个消费者组织。
为了更好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到这一天,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组织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力量的强大。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组织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演说,以提高消费者的认识。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二.客户关系建立的途径
建立国外客户关系,一般可通过以下渠道:
(l)自我介绍。通过查阅国外出版的企业名录、报刊杂志的广告、以函电或发送资料的方式,自我介绍建立关系;
(2)请国外银行介绍客户;
(3)请国内外的贸易促进机构或友好协会介绍关系,如我国的贸促会也办理介绍客户的业务;
(4)请我驻外使馆商务处或外国驻华使馆介绍合作对象。一般讲我驻外使馆对当地主要厂商的经营范围、能力和资信较为熟悉了解;
(5)通过参加国内外展览会、交易会建立关系。这类活动的优点是能和客户直接见面,联系的范围广;
(6)利用国内外的专业咨询公司介绍客户。国内外都有许多专业咨询公司接受委托代办介绍客户,他们的业务关系中有许多具有一定影响、专业经验和能力的各种类型的客户,请他们介绍客户,一般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