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是怎么进入你的博客,应该是2年前的某一天,然后上HJ博客只是为了看看你的文字。初在HJ安家时,看见你的留言,惊喜了好久好久,仿佛每一次你的留言,就是一种肯定。|刚刚点了好几篇你很早写的文章出来,有我以前看过的,也有没读过的。读到小美,读到杜拉斯,读到亦舒,读到全世界失眠,越来越多的“共鸣”。不知道是不是偶自作多情了,哈哈。|会一直一直地喜欢你,支持你,葱白你。~有机会,要你给我签个名~啦啦拉。
又是个失眠的夜晚。习惯性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开CD的博客,找一份相似的力量。呵~在05年初识CD的博客后,就习惯了这里,不过始终做不到像你一般。不过,将你当作一面旗帜,也是非常不错的事:)
没有太多想说 只有一句:很喜欢你 喜欢你的性格 因为我们身上有相似点
回复:
这句话要是是异性的表白,也同样动人。 :)
大姐,你还记得我啊,以为你忘了呢,上次还准备发短息给你,都写好了想想你现在工作肯定很忙就算了,你看到的肯定不是我,我五月2号就回来啦,哈哈,满想你的,也不知道你现在咋样,我回来看司考啊,去年光顾着谈恋爱也没看书,太贪玩了,悔啊,今年再不过就死了
回复:
我觉得应该是你,那是在上个月的事了。
好好复习。
有空联系。
我喜欢的人经常看你的文章
现在连我也经常看你的文章了
呵呵
很喜欢你的风格,本人喜欢音乐与文学,愿意的话交流交流.qq:77470083谢谢!
背景歌曲很舒服听着,拜托告诉是谁的呢?
回复:博客里有提到,电影《once》的两首插曲。
喜欢你的博客噻~~~~~~
待了一个下午~~哈
今晚一定要做三遍眼保健操了
你是怎么加上相片的。你好可爱,一点都不像做律师这行的。看来你也是外柔内刚的。
回复:将照片上传后把网址粘贴在公告栏里
以为楼主是sc高手,啥个晓得,楼主是个女孩子,还不会打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