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接到不好的通知,客户要取消他们下给我们的所有的定单。
此客户是我们的一个加拿大客户,每月都有固定的定单,尽管不多,但是对于我们公司开发加拿大市场比较有利。结果由于对我们的新工厂进行评估的时候,发现了有3个童工。
对于美加客户,他们对工厂进行评估,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查是否雇佣童工,结果却遭了!客户发了如下邮件:
As we talked on the phone that we are very disappointed to learn that a child labor was found in your factory that under the very strict company policy that we have no choice but cease all our business including all the outstanding orders with Asiacorp, please read the attached email and the report. Thanks!
最主要的是,有两批定单我们已经完成,其它的定单的物料也已经在采购中。
工厂是今年刚刚成立,现在有员工也就150人不到,却有三个未满16周岁,这三个员工都是公司职员介绍进来的。未满18周岁的15人,也大部分都是通过介绍进来的!
取消定单,我们这边也无话可说,毕竟雇佣童工是最不应该的。希望公司以后在雇佣员工时要考虑到必须达到法定的年龄。
其实,对于工厂限定年龄,我很反感。很多工厂都喜欢年龄比较小的员工,一般都在16-23岁之见,再大了,工厂都不喜欢,更别说你30岁出来做员工了。这种情况导致了一部分农村的孩子高中没有上或者未毕业就出来当员工。而且工资也比较低,深圳关外员工的底薪一般都不超过800元,几乎都靠加班拿到高一点的工资。而对于年龄大的,没有什么文化,又没有门路,又不熟悉外面,是无法找到员工的工作的。即使出来找工作,也常常被职业介绍所骗。
唉..............................什么时候能改变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