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Alice,今天是你的签证下来的日子。
我心有灵犀的预感到,不过就是听到你在电话那端尖叫或者很平静的告知我一个结果而已了。
此篇,我许诺很久的[致ALICE],今天终于写给你。
纪念。我们的爱。
2002年,我们认识。因为LYNN。
A是LYNN最好的中国朋友,我则是被LYNN认做的中国女儿。我们一大群人时常在一起聚会。可当年我看A,觉得就是一黄毛丫头,高中教书的娃娃头。而A看我,不苟言笑的公司白领,像块儿板砖。我们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几年间,我们仅此联系的各种号码一换再换,直至,完全失去联系。
2005年我从上海回到重庆。重新遇见。
说起那日,我们都还是会笑。我在街头风行,A在我后面叫我,追赶。孰料,我亦同时开始跑,她奋力追了很久,才终于逮住我。我们交换号码。打量彼此,忽地就觉得竟是那般的亲切,兴许是因为LYNN回了美国,我们可以借由彼此怀念。还有,就是,那日我们都穿着米色风衣。像两个匆忙且有质感的外乡客。
安在某篇小说里说,这个年龄的我们已经不会再去主动结交什么朋友了,相反,会静静的看身边有哪些人会消失,而剩下的,就是朋友。
我,就是一个在人际里如此庸懒,偶且冷漠的家伙。
可,竟会出现一人,在你已是这般懒散心态的操控下,还可以让你尝尽友情带来的热血沸腾与相思之苦。那只有在学生时期,才可能发生的轰轰烈烈。每每念想,如数家珍。
只能是,这个人,太有她魅力了。还有,能量。
最初的见面里,每次,A都会在家里烘烤一些小西点之类。用纸袋封好,上面写一些贴心的语句,慢慢晃晃的带给所有的朋友,包括我。几乎每次见面,都是。我承认,A征服我,是先从征服我的胃开始的。
紧接着,我在她那里尝试了所有她自创的西点系列,当然,最爱的是那款鸡尾酒P。
她对待自己在乎的人与事,认真与简单到近乎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可以,坚持每周穿城而过的为一家人,做菜。每周。只是做菜。
或者,在我失恋的日子里,每天早上一个MORNING CALL,每个晚上一通电话。不提情伤的话。只仿若与你在友情里谈恋爱,以化解你的寂寞。和对爱情的留恋。
她可以,听到朋友贫穷,便毫不犹豫的掏干净身上所有现金,并且不要对方的偿还。
为了重新联系上LYNN,她可以坚持整整一年,每周给她邮箱写信,直至再度找到对方。
在现在的时代与社会里,这样待人处世的,已经很少、很少了。
A是一个慢性子的人。
但是她走得异常从容与稳健。
她暗自学成一口流利的英语、粤语,和现在的法语。当然,还有那套摆弄西点的本事,她的自立以及善结人缘,早早的就在为她的今天埋下伏笔。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小小的她的掌控之中,始与终,我都见证。她那么小,却有那么大的能量,她让你不仅是爱,还有敬佩。
她像极了是上天派给我的蜗牛,使得急躁躁的我总是被她牵着散步,以领略生活的美与甘饴。
所有A留给我们之间的记忆,几乎都是甜蜜与彩色的。我们在一起大笑的次数,是如此之多,如此之多。
终于有一天,A发给我一条信息:“SHERRY,我觉得我们现在已经是最好最好的朋友了。这是我之前完全没有想到的。”
我立刻流泪了。因为这也是那一天,我想说给她的话。
从那天起,A对我的问候只有一句:SHERRY,你有没有好好吃饭?你一定要记得,好好吃饭。
一段时间里,我极其厌恶吃东西。A打电话过来,只为了在线那端,仔细的给我描绘一道好菜的色泽、口感和形状,她一定要让我再度爱上食物为止。
这次从香港回来,A买了一堆东西给我。其中有一件,是一个极简单的冰箱贴,上面有一段话:IF YOU SEE ONLY ON SET OF FEET,THAT BECAUSE I CARRED YOU。(如果,你只看见一排脚印,那是因为,我背着你。)
我再次泣出声来,这则故事,是关于上帝的我最爱的一个。
在最后一次见A时,我也送了一堆的东西给她:我们最终没能一起看的MEG。RANN的电影《FRENCH KISS》、余秋雨先生的《行者无疆》、刺有龙虾的中式枕套、北京西单买的中式耳环、上海城隍庙淘的黄水晶手链、云南丽江买的赋有民族特色的女神项链、和木头镜子。
我说:“A,你这个视肯德基为亲娘的不靠谱的家伙。你出去了才知道,中国是多么好。家乡是多么的可爱,我只要你,不要忘记了自己的根。永远。”
于是,我们拥抱。
“ALICE,我要你飞得很高很高,那将是我对你的期盼。
但是,我要你一直都记得线的那端是自己的家园,还有那个叫SHERRY的好朋友。
——我爱你!”
(完)
《we're all in the dance》
posted @ 2007-07-2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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