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说到性别这事,某人似乎又犯常识性错误了~~
几个月前,错把张飘飘同学当成女生,人家很诚实地回应,说明自己为男性。
一直到现在,每次说起这事,飘同学都会笑话我:那时候不那么早说明真相就好了,至少赚个拥抱回来。
某人嘴硬:谁让你写出来的东西让人看不出性别的?明明是你自己有问题。
其实,心里头还是有点虚的。
更令人哭笑不得是的,某次,说及某个话题,某人无意中强调一句:因为我是女孩子嘛。
飘同学干笑两声之后给出他老人家的见解:你是女孩子么?
某人一头雾水:生理角度上来说,这是个无法改变的事实。
那家伙于是纠正:我是从心理角度分析的~~~
ORZ~~~~
几个月以后的今天,梭影MM的一句留言,再次证明,某人分不清男女的本领又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原来,小蜜蜂同学,跟张飘飘是同一个性别的~~~~
虽然看他经常在博文中写打篮球什么的,但也看到他写练瑜珈呀,什么旅游呀,很小资地看海呀,喝咖啡呀~~
我认识的女生里有好几个喜欢打篮球,其余的事情,男生女生都可以做~~
为什么会这么下意识到就当人家是女生呢?
真的到了一个男女平等以至无法分辨的时代了?文字这东西,或者说,大家的内心,呈现的是与生理并不相符的另一种性别也说不定。
社会角色给予的男女性别设定,一旦回到心灵层面的话,很多时候是无效的么?
是自己对这一介定影响太深了吧?
心灵层面上,没人规定男性还得装得责任感十足,女性就得柔美似杨柳。
回头看看,自己某天很郑重其事地把小蜜蜂同学的博客链接分类到“她她她”一栏,恶寒~~
小蜜蜂同学,俺向你道歉,代表阳台上所有生物向你道歉~~~
然后,跑去更改链接分类~~
posted on 2008-09-2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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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天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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