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有几个死党,小麦就是我为数不多的死党之一。
想当年我们俩同去总部开会,那年的冬天,北京天寒地冻,我差点冷出心理障碍,这时小麦搜地从包中摸出一个神奇的暖宝宝,让我惊为天物。(还来以后大凡冬天,我就靠暖宝宝救命了。)接下来的一周,我们窝在一个被窝里彻夜胡侃,从此结下深厚的革命友谊.
记得有一次小麦带给我一大盒外国糖,好吃到了过分的地步,家里人都喜欢,于是我象中了魔一样,只要看到卖糖的地方就进去找,总找不到。后来竟然猛地在欧尚超市发现了,欣喜若狂捧回家中,全家好一顿胡吃海喝,以致于从第二天开始大家都腻得再也不吃糖了。唉,再好的东西也要慢慢享受,细水长流才对啊. (说走题了)
还有一次,我突然想看一特老特土的冯小刚的片子,见碟片店就闯就问,跟傻了似的,却还是找不着这老片子。小麦知道了,马上奔赴专业盗版店请老板帮我调出旧文件刻了一张。我高兴得恨不得抱着她永不放手。(之后这片子我看了N的N次方遍,还在继续)
Anyway,to me, she is more than a colleague.
小麦和我不常见面,有时在教师休息室里遇到,也比较匆忙,但有空的时候我会带她去吃饭,她会领我去购物,并把最近发生的大事小事国事天下事全部说一遍,小麦有句名言很经典:“我们要低调地八卦”,呵呵,真是太可爱了。
可是小麦要去香港了,我精神上有点小难过,但行动上绝对支持,因为她要去的是亚洲一霸:香港中文大学,太牛了,一定要去。最好再带个妹夫回来,那就是一举两得了。
小麦,你去了香港,我在香港就有靠山了:)
posted on 2008-07-15 16:17
惠瑾 阅读(2102)
评论(14)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Feel A Glow
网摘收藏
发表评论
一是“搜地”,二是“猛地”,呵呵,形象之至,虽然有错别字,不影响其生动活泼哈。
原来小麦要去香港中文大学,太为牛了,恭贺羡慕啊,找一个香港GG做BF和HUS,倒不失为一个好的选项,哈哈。祝贺哈。
香港中文大学在半山中,环境非常好,应该在新界吧~交通非常方便~嗨~香港消费太高了~一碗馄饨面也要20几蚊~
(*^__^*) 嘻嘻……,看了半天偶对那个糖比较感兴趣。那糖叫啥馁?
欧尚离偶家不远,应该还有的吧!
到时你可以去香港胡吃海喝啦,哈哈。那可真是FB最好的地儿了
厄。。。。。看得我口水了。
不仅过分的好吃。。。。
还过分的引诱人么。。。
朋友天下都有,感觉世界就是自己家的,嘿嘿
唉,再好的东西也要慢慢享受,细水长流才对啊.
说的好,有时候好听的歌一阵猛听,后来就再也不想听了。
对哦对哦~什么糖糖啊?偶最近比较搀~欧尚离我也很近~
好想尝尝~不会很贵的吧?
恩。小麦。
壇子裏很多文章都用小麥比喻嬌小可愛的女子,“我的女友麥小麥……”之類等等。倍感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