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前不久全国各地“抵制日货“的反日示威游行,公安部已经明确表态,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依法办事,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也不要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传播鼓动游行示威的信息”。
外交部长也提出,
“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不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等活动,不做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情”。
违法,会不会“法不责众”呢?违法,为什么年轻的学生们是主要群体?
关注:公安部讲话 - 不要盲目抵制日货
posted on 2005-04-24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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