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星星盼月亮,
8
月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算上奖金这个月还凑合。还没高兴到一天,人事就发来两张通知:
1
、工资扣税参照国家最新规定来执行,所以工资重新计算;
2
、参照国家规定,重新调整保险缴费比例,同时补交今年上半年的。
晕翻,搞什么啊,事先也不说明一下,还得空欢喜一场。当然最让人不可理解的是,按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这句话,不知道认识是怎么确认的,大半年都过去了才将通知发下来。更要命的是参照国家规定也没有说明是基于哪条哪款执行的,真的让人雾里看花不成??补交,可以没问题。交多了毕竟受益的是自己
,
但是能不能避免内似事情的发生啊。这样的补交,不知道又要扣掉多少白花花的银子啊,要是每月多扣一点不久好了。
其实通知一老早都知道的,不知道这次为何还要发那已成为老皇历的通知下来,不解??一直都知道公司在干一件事情上是最麻利的、没有半点犹豫、没有半点嫌弃—“积极”的替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诚然,工资所得税是应该准时缴纳,但是公司所需缴纳的公司税款有没有准时、如数的上缴呢,估计天才知道。希望我的“看法”是错误的,每次上缴员工工资所得税积极的公司能不能在发放福利方面做得好一点呢??让公司员工有一种好好工作的干劲。希望不要到头来被税务机关称赞及时缴税的好企业是拿我们员工上缴的工资所得税作垫背。
posted on 2007-08-24 23:10
linyu0801 阅读(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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