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去民政局开“单身证明”,凭证是户口簿和身份证。
问题就来了,我既然已经有了户口簿和身份证可以证明我单身,为什么还要开这张“单身证明”呢?
今天我父母去开“户籍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因为他们当年的结婚证书找不到了,银行里有些事情没法办理,一定要有这张证明。而他们去开“户籍证明”的凭证也是户口簿和身份证,户口簿上都已经写清楚的事情,还非要另外多一张证明。
而且现在开证明什么的,都一定要本人亲自到场,所以我父母只能去跑一次。我父母身体还算好,还跑得动。如果别人的父母身体不好怎么办?难道事情就不办了吗?
这么多年了,官僚主义的作风还这么严重。
posted @ 2007-08-06 20:10
Danny 阅读(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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