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2 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一般包括三大部份:
1. 引用部份;
2. 连接部份;及
3. 限定部份。
其译法需以「根据」或"如」为开始,原文中"...as claim 1","...of claim 1","...as claimed in claim l","...as set forth in claim 1","...according to claim 1"等不同表达法,请皆译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或「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而"as claimed in any one of claims 1 to 9"请译为「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或「如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中文的第一个逗点之前常被视为引用部分,因此,在连接部分之前必须加一个逗点。以下列出数种从属权利要求之实例及其译法以供参考:
(1) "The knife according to Claim 1, wherein the blade is receivable in the handle." 请译为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刀子,其中该刀片可收纳入握把中。」或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刀子,其中该刀片可收纳入握把中。」
上例中引用部份为「根据…刀子」「如…刀子」,限定部份为「该刀片…握把中」,连接部份为「其中」。
为了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权利要求格式的要求,在从属权利要求引用中出现的according to请务必译为「根据」或「如」。除了according to的外,类似的英文表达法很多,下列皆一律译为「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刀子」或「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刀子」:
The knife as claimed in Claim 1;
The knife of Claim 1;及
The knife as set forth in Claim 1。
在从属权利要求引用中出现的主题必须与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相同。在上例中,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为刀子,故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亦为刀子。若英文权利要求中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的主题不符,应属英文错误,请告知本所。
(2) 一从属权利要求可依附一独立权利要求,亦可依附在其前的从属权利要求。若同时依附两项以上,必须用「或」来表示。请见下列实例:
1.一种刀子,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刀子,其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刀子,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刀子,其中……。
上列的第4项有时英文写为"The knife of any of Claims 1 to 3",此时应译为「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刀子」。
(3) 从属权利要求仅能依附在其前的权利要求。若英文中的从属权利要求依附其自身或在其后的权利要求,则属错误,请告知本所。例如:
3.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刀子,其中……(错)
3.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刀子,其中……(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刀子,其中……(对)
II.3在权利要求中,常出现下列英文字,请注意其最常见的中译法:
apparatus 设备(装罝)
device 装罝(组件)
means 装罝(构件)
composition 组合物
component 组分(化学领域中使用)
process 方法
method 方法
provided that… 但是……
provided with 具有
is selected from the group consisting of …
系由下列各物(或基)组成的群组中选出;
系选自由下列各物(或基)组成的群组
optionally 视需要;视情况可……
said 该;所述
element 单元;组件;元素(化学)
Ⅲ. 说明书常用字词及例句
1.遇有apparatus、device、means三字或其特征是任两个字出现在同一份说明书中时,建议其译名分别如下:
(i) apparatus;arrangement:装置
(ii) device:器件
(iii) means:构件
*** 但若未出现在同一份说明书中时,则均可译成装置
2. et al.:等人
3. 翻译means for V+ing时在means前面加适当的中译修饰词,以免同一份中文说明书中出现多个 "装置" 时,不知究竟指的是那一个。
4. this invention, the subject invention, the instant invention, the present invention 一律译成"本发明"
5. substantially:应视前后文译为"实质上"、"几乎完全"、"相当"、或"大体上",例如:
a. the barrier layer contains a material that is substantially impervious to laser ablation—屏障层包含的物质大体上(or 实质上)不会被激光切除
b. tablet has a substantial surface and a second substantial surface—锭剂有一实质表面和第二实质表面
6. preferred, preferential,可译成"优选"
7. those skilled in the art——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
those of ordinary skill in the art——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
8. methods known in the art——此项技术中已知的方法
9. are well known——已为我们所熟知
10.these include, but are not limited to——其包括(但不限于)
11. alternative embodiment——替代(具体)实施例;另一实施例
alternatively——或者;另一选择为
12. aspect 可译成"方面"、"观点"及"特点",例如:
in one embodiment of this aspect—在此方面的一实施例中
in one aspect—一方面
in a further aspect—另一方面
in still a further aspect—另一方面
13. 请参考以下的译法:
it should be noted—请注意
it is to be noted—应注意的是
it is expected—我们预期
it will be appreciated—应了解
it is understood—当然
it should be understood—请了解;应了解
it is intended—希望
例如: Although, in principle, it is intended that all of the isocyanate functionality of the polyisocyanate be reacted, it should be understood that 100 percent complete reaction cannot always be attained.—虽然原则上希望所有聚异氰酸酯的异氰酸酯官能度皆可反应,但应了解100%完全反应并非总能达到。
14.在一长句中须视需要将长句加以分割或组织,例如:
The housing device of this generic type for accommodating at least one circuit arrangement, in particular a power semiconductor module or the like, has housing areas which are designed for the arrangement of, in particular, live contact elements and which each provide a number of arrangement positions for this purpose.
这种通用普通类型的外壳器件至少用于装填一个电路装置,特别是电源半导体模块或类似物,在该外壳器件中设计有外壳区域,该外壳区域尤其是用来放置带电的接触单元,并且其每个都提供有多个此类放置位置。
15. based on weight 的译法,例如:
a. A is mixed with B at about a 50:50 ratio,based on weight.—A与B系以重量计约50:50的比例混合
b.The coating material includes from about 1% to about 20% glucose, based on the total weight of all components in the coating composition.—涂料物质包含以涂料组合物中所有成分总重量计约3%至约20% 的葡萄糖。
16.译者需忠诚地将原文完全译出且让句意读来流畅,
例1 :Circuit arrangements in which electronic components are connected are frequently accommodated in housings or housing devices in order to shield the circuit arrangements from, for example, undesirable influences.
连接有电子组件的电路装置经常被装填到外壳中或者外壳器件中,从而——举例来说——可使电路装置免于受到不良影响。
例2 : Additionally,this invention provides a compound for use in manufacturing a medicament for the treatment or prevention of atherosclerosis.
(差) 此外,本发明提供一种化合物,用于制造药剂,用于治疗或预防动脉粥状硬化。
(佳) 此外,本发明提供一种化合物,其系用于制造供治疗或预防动脉粥状硬化的医药品。
17. This application claims priority from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No.60/221,238, filed June 25, 1999
本专利申请要求1999年6月25日提交的第60/221,238号美国临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18. 其它说明书本文常出现的名词如下:
prior art 现有技术
thereof 其
new, novel 新颖的
if desired 若须要;必要时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临时申请案
continuation-in-part 部份接续申请案
corresponding application(appln.) 对应申请案
docket No. 档案号码
issued/granted to 颁予
contemplated by this invention 涵盖于本发明;本发明所涵盖(者为)‥.
incorporated herein by reference 以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assign 转让
co-pending 共同代决
…-based 基于… (例如:software-based 基于软件的)
其他一些惯用语,也可以参考参考:
一、专利惯用的词组
Appl.No.(Application Number)申请号
Ser.No.(Serisl Number)申请书,登记号
Int.Cl.3 (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3 rd Edition)国际专利分类表(第三版)
Abstract of the disclosure发明摘要
Preferred embodiments最佳实施方案
Cross-Sheet 5 第5页(图共5页)
Sheet 3 of 4第3页(图共4页)
二、常用的句子
1.Reference is made to our copending application No.25838/78 filed 31 st May 1978.请参阅我们在1978年5月31日登记的与此有关的申请书,其申请号为25838/78。
说明:make reference to:参考,提及。Copending:与此有关的,尚待批准的。
2.The present application is a continuation-in-part of U.S.patent
applications Ser.No.626245, filed Mar.27, 1967,now abandoned and
Ser.No.767046,filed Sept.26,1968, now patent
No.3619220.本专利申请书是下列两件美国专利申请书的继续。其中第一件于1967年3月27日提出申请,申请号626245,现已放弃。第二件
于1968年9月26日提出申请,申请号767046,专利号3619220。
说明:continuation-in-part:指的是接续专利。Ser.No.:流水号,档案号,申请号 ,登记号。申请专利时,专利局进行登记,编一个流水号,习惯称为申请号。经审查批准后,再编一个专利号。
3.The invention described herein may be manufactured, used, and
licensed by or for the Government for governmental purposes without the
payment to us of any royalty
thereon.本发明若为政府公务需要而由政府或为政府制造、使用、并发给执照,均可不支付专利使用费。
说明:by or for the Government: the Government 为介词by和for两者共同的宾语。royalty: 专利使用费。Thereon(=on that)关于该发明。
4.The embodiments of the invention to be described permit the
production of capacitors of good electrical characteristics, without
the need for using noble metal
electrodes.本发明所描述的介质材料能够生产电性能良好的电容器,而无需要使用贵金属电极。
5.What is claimed is...本专利权项范围是……
说明:What is claimed:主句从句。申请人提出专利权范围的句型还有:What I(we)claim is..., I(We)claim...等,都可译为"本专利权项范围是……"。
6. We, TEXAS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 a corporation organized
according to the laws of the State of Delawar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of 13500 North Central Expressway, Dalla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do herby declare the invention, for which we pray that a
patent may be granted to us, and the method by which it is to be
performed, to be particularly described in and by the following
statement:...得克萨斯仪器公司(地址:美国,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北中心高速公路13500号)是依照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成立的一所公司。本
公司郑重公布本发明及实施本发明的方法。恳请贵专利局授予我们专利权。有关发明的细节详见下文:……
说明:13500 North
Central Expressway, Dallas, Texas,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公司的地址,也可以照抄,不译出 。do declare: 谓语动词,主语为We, do在这里起加强语气的作用。and the method:
与the invention并列,作declare的宾语。to be particularly described in and by the
following statement: 动词不定式短语作declare的宾语补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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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怎样翻译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只有一句话,约有25 ~40个字,但要译好也不容易。
(一)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中的标点
英文的发明名称中常带有标点,特别是常有逗号。汉语的发明名称中能否也有
标点呢?《审查指南》中没有明确指出,我们在网上搜索一下就可以发现,在比较正式的文章题目中,有标点的不多,如果有的话,主要是书名号、引号、冒号、破折号,有用顿号或逗号的,但非常少。
译者在专利翻译时,如果原文的发明名称中有标点,译成汉语是又没找到其他更好的表达方式,不妨在汉语的发明名称中保留原文的标点。
(二)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名称中的插入语
在英文专利文献的发明名称中使用插入语并不少见。“把一个句子的结构打断,插一
句话进去,从前也有这种句法,但不太常用。近来这种句法多起来,是受了外国语法的影响。”我们在发明名称中常见的插入语有“in particular” 、“specially for”、 “for example” 或“such as”等,主要是“例如”和“尤其是”这两种,表示举例和补充说明。
一般来说,插入语可以位于句首、句中、句末。如果把插入语放在句首、句中、句末,通常用逗号将他与主句分开;如果插入语位于句中,除了可用逗号外,还可用破折号或括号将它与主句分开。例如,Clutch, in particular for motor vehicle ,with pneumatic control”,可译为“特别适用于汽车的带有气动控制的离合器”或“带有气动控制的(特别适用于汽车的)离合器”等形式。无论插入语以何种形式译出,都应当保证译文准确、没有歧义。
(三)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中的“a/an”
名称中的“a/an”是否一定要以“一个”或“一种”等方式译出呢?在化学领域的专利文献翻译中,目前一般倾向于不将“a/an”译出。同样在机械和电学等领域的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中既有复数形式,如“Gas turbine engine”,也有单数形式,如“A device for purifying the exhaust gas of an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一方面从“简明”的要求来说,不必将“a/an”译出“一种”等具体的文字,另一方面从实际的保护内容上来看,即使是写“a/an”的发明,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包括了多个技术解决方案,译出“一种”也未必准确。
(四) 专利翻译中的发明名称中技术方案的类型
虽然审查指南规定权利要求的种类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两种,除了名词本身表示产品外,名称中的means、apparatus、mechanisms、device、assembly 、configuration、profile等也可用来表示产品,而method、process等则用于表示方法。但有时申请人所给的发明名称并没有反映出技术方案对类型,例如仅从“Supporting for tubular members”字面上无法判断其要求保护的是“管件固定装置”还是“管件的固定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翻译者完全按照原文译为“管件的固定”,那么代理人就应根据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对发明名称进行适当补充,不宜简单地以“管件的固定”作为发明名称,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例如,一份专利申请的名称为“Constraining user movement in virtual environment ”,发明名称应译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环境中运动的方法”;如果权利要求中要求保护的是“An apparatus for constraining a user’s movement in a virtual environment”,发明名称应译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的环境中运动的装置”;如果权利要求保护的是“A computer-readable medium for constraining a user’s movement in a virtual environment”, 发明名称应译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环境中运动的计算机可读介质”; 如果在一份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了这三种类型的权利要求,发明名称则应为“让使用者在虚拟环境中运动的方法、装置及计算机可读介质”。
总之专利翻译是一种要求很高的翻译工作,它不但要求翻译人员有很高的外语水平,同时要知晓专利所属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同时要熟悉相关专利法律和法规的内容。由于专利翻译对译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在国外,专利翻译所支付的报酬也是很高的。举例来说,在国外将本国语言译成外文所支付的翻译费大约在每100个源词30-50美元。对一些比较罕见的语种,翻译服务的价格还会更高。
由于专利文件的撰写和翻译质量直接关系到专利能否被各国专利局授权这一前景,同时也关系到专利被授权以后的权利的稳定性(如存在瑕疵的专利翻译文件可能面临无效程序的挑战),专利文件的翻译质量非常重要,实践中由于翻译质量的问题造成权利丧失的例子是大量存在的。
专利文件的翻译有其非常鲜明的特点,如语言格式(包括标点符号)的要求、专业词汇的固定译法、多重限定等。举例而言,将英文的专利文件翻译成中文,不但要满足中文专利文件的格式要求,同时还要符合中文的表达和阅读习惯。我们见过不少的专利译文很明显地存在着格式方面的缺陷,如标点符号运用错误、句式不符合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等。另外,在专利文件中,存在着大量的专业词汇,在英文专利文件中就有:“thereof”、“thereon” “therebetween”、”therefrom”、”thereto”、“therein”、“wherein”、“the same”、“the like”、 “substantially”、 “embodiment”、 “example” 、“disclosure” 等等,这些词虽然看起来并不复杂,但在专利文件的翻译中有其独特的含义。再有,为了表达清楚之需要,有些专利文件的句式相当复杂,我们在实践中曾经遇到过一句话包含超过一百个英文单词的专利文件,象这种文件的翻译,需要有很高的外语水平和相关的技术知识才能正确理解原文的含义。
专利文件不是纯粹的技术翻译,也不是单纯的法律翻译,而是两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要翻译好一篇专利文件,需要至少运用三方面的知识:法律、技术和外语。专利翻译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希望借此和对该项工作有兴趣的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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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外篇--------- 关于专利申请文件的Backgroud knowledge
涉外专利申请代理中的申请文件的翻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加入WTO,我国的涉外专利申请的数量不断增长,且涉及专利权的无效和侵权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当专利诉讼案件发生时,专利的权利要求的语言表达至关重要,有时也许只是一字之差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另外,如果翻译错误,则在修改时会因为修改超范围而无法补救,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涉外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的翻译质量越来越受到申请人的重视,这也为涉外代理机构代理人的代理工作带来了更高的要求,本人愿意就在代理实践中所涉及的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 专利申请文件的特点
为了更好的做好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工作,首先应充分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特点。专利申请文件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具有如下的几个方面的特点:
1.技术与法律的结合
2.格式相对固定
3.很强的浓缩性
4.较长的法律时效性
具体而言,专利申请文件,由于其是涉及具体的专门技术的法律性文件,其构成内容是将具体的技术用一定的法律和技术语言进行的描述,因此,其充分的体现了技术与法律的密切结合的特点。
另外,专利申请文件的构成和语言表达也受到具体的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的制约,因此,其一般具有固定的构成结构和一些特有的语言表达方式和术语,从而形成其相对固定的格式。
其次,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是技术与法律的有效结合,其语言表达方面融合了法律的精确和简练与技术的涵盖性两方面的特点,从而使其表达方式和用语具有非常强的浓缩性。
最后,对于专利申请文件,由于其在所述专利的有效期内甚至在该专利失效后,都一直作为所述专利的法律性文件,由于专利的有效期相对较长,因此,专利申请文件的时效性也很长,这就对专利申请文件本身需要接受长时间的法律和技术的考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正是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上述特点,因此,在对其进行翻译时,应主要遵循如下的几个方面的原则:
1、直译(忠实原文)
2、语言转换时采用外延包容原则(最大保护范围)
3、准确(语法、逻辑)
4、专业(用词)
下面具体的从以上几个方面对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方法进行论述。
由于涉外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如上所述其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的转换,其体现的是法律和技术的结合与转换,因此在涉外专利文件的翻译过程中,应综合的从语言、法律和技术三个方面进行斟酌,以获得最原始的语言变换。
首先,在语言上,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表达习惯,同时,如果申请文件的语言本身已经不是申请人本国的语言,则该译文已经经历了一次语言的转换,从而该语言必然会受其母语的语法结构和表达习惯的影响,例如就英语而言,作为母语的美国的英语习惯于将主语放置在最前面,并利用分词和短语等将语句尽量的表达的简短和精练,但日本的英语受日语本身的语法结构的影响而习惯于长句和将主语放置在最后,因此在将不同国家的英文翻译成汉语时,就需要结合中文的表达特点和习惯,从句式和结构上都需要进行必要的变换,以更加符合中文的语法和表达习惯。
针对法律上的特点,由于不同的国家的专利法都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因此在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表达方面也存在着差别,尤其是权利要求的格式和形式要求,例如,在美国,其权利要求一般是主题后面直接是技术特征的描述,不区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典型的句式是主题+comprising+技术特征,而在中国,对于独立权利要求,在主题的后面是与最接近背景技术相同的技术特征所构成的前序部分,然后用“其特征在于…”进行划界,再紧跟本发明与现有技术不同的特征部分,因此在进行翻译时,就应根据中国专利法对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进行必要的变换,以符合中国专利法的要求。
另外,在技术方面,首先,对于专利申请文件,其涉及的都是该领域中的最前沿的技术,因此对于该技术的表达方式有时还处于一种形成阶段,不可避免的存在自造词和用词不规范统一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当转换成中文时,对于有些前沿学科的词汇,在字典中很难找到相应的表达方式,另外,由于专利技术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从而更要避免望文生义,而应采用该领域中约定俗成的技术术语,以期最准确的表达其原始含义,避免产生歧义。
下面将结合具体的实例对上述的特点进行具体的描述。
首先,对于语言方面,以英文为例,其存在着在中文语法中所不具有的冠词,例如,“a kind of cup, comprising a handle”, 如果翻译成中文,应翻译成“一种杯体,其包含一个把手”其中的冠词“a”应翻译成“一个”,但如果其表达形式变为“a kind of cup, comprising a handle(s),则应翻译为“一种杯体,其包含至少一个把手”,而事实上,有时专利申请文件中,尤其是权利要求的语言表达并非如此严格和准确,对于有些情况,如果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对于一个具体结构的构成部件用“a”进行了限定,但根据其说明书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该构成部件的数量又不仅仅限于一个的情况下,代理人则有必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以将独立权利要求中的该构成部件的具体数量限定为“at least one(至少一个)”,从而更好的体现和保护申请人的原始发明内容。
另外,在翻译过程中,还要充分分析英文的语法特点,并结合上下文进行最准确的限定,例如如下的例句“…a structure that block light traveling inside of a connector”,如果翻译成“一种阻止光进入连接器的结构”就错了,因为其中的分词“traveling inside of a connector”在这里是用于限定从句中的“light”的,正确的翻译应为“一种阻挡在连接器内传播的光的结构”,另外,在英文中,习惯于采用定语从句的方式进行限定,尤其是非限定性定语从句,在翻译成中文时,不应仅仅从语法上进行判断,还应从技术本身的理解和上下文进行准确的翻译,例如例句“A shading member, which shades the optical path, which has been formed by the first reflector and the optical sensor, when the ink cartridge is mounted on the cartridge holder”, 如果翻译成“遮光元件,当墨盒安装在墨盒固定器上时其遮住所述光路,其由第一反射器和光学传感器构成”,其中的“其”如果从语法上讲应与主句的主语相同,为“遮光元件”,但从上下文和技术本身进行判断,其应指代“光路”,具体的翻译成“所述光路由第一反射器和光学传感器形成”。
对于法律方面,因为专利申请文件不仅是对技术本身的准确描述,同时其还是一种法律文件,因此在进行翻译时,在充分考虑其技术本身的同时,还需要考虑其法律保护方面的问题,以期在进行语言转换时获得可能的最大的保护范围,例如,disk,在进行翻译时,即使在说明书
中所涉及的只是关于以磁盘作为媒介的内容,也应直接翻译为“盘”,而不应翻译为“磁盘”,从而可将光盘等各种存储介质都可涵盖其中,获得了最大的保护范围。
对于专业方面,由于专利申请文件涉及的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法律技术文件,因此其中的语言表达都应采用该领域中的专业术语,这就要求在翻译专利申请文件时,遇到新的词汇时,需查阅该领域的专业词典,例如,一个简单的英文单词base,其在不同的领域中就具有不同的专业含义,在电子领域可为基极,在电工领域可为管座,在建筑领域中可表示地基,在药学领域中可表示碱,在会计学领域可表示基数,而在纺织领域又可表示(缎纹组织的)飞数,因此对于不同的词和同一词,在不同的环境下要根据专业背景和具体的技术含义选取最适当的表达方式。
综上可看出,专利申请文件的翻译不仅仅是一种纯语言的转换,其需要综合的法律、技术和语言表达等多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获得对所涉及专利技术本身的完美的语言转换,只有这样也才能使得申请人的专利得到最恰当和切实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