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文)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10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全文如下: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商务部。
(五)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六)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不再保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体制,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完)
网摘收藏posted on 2008-03-24 20:12
yadianna00 阅读(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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