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备注
总分 联考科 单科 总分 联考科 单科 总分 联考科 单科 *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目总分 目总分 目总分
哲学[01] 290   4568 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 B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8分,单科降2分。 *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经济学[02] 310   507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320   52(78 *C类考生:报考地处三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或者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10   52(78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10   5580 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19省(市);
理学[07] 290   4368
工学[08] 300   43(68)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 320   5070 二区系重庆、四川、陕西三省(市)
艺术学[0504] 320   4180
师资计划*       三区:系内蒙、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省(区)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3门联考不低于225,单科不低于50,综合不低于10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工作年限大于6年且工作业绩优秀的总分可降10分,单科降5分。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80   406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注:1."单科"栏括号外分数为满分值为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a),括号内分数为满分值大于100分的考试科目的最低要求(b)。
        2.照顾专业包括08010807081908250826五个一级学科和081280软件工程硕士。
        3. 申请破格复试条件:(1)申请破格复试学科为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且该学科生源不足;(2)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英语不低于65分,数学不低于100分,总分未达到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为跨学科报考的统考考生;(b) 总分较高但单科略低于复试基本要求,如达到单科降1分,总分超出复试基本要求总分15分以上的考生。
    4.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科(专业)的总成绩排名确定。

posted @ 2005-03-05 16:00 阿朱 阅读(288) 评论(0)  编辑  收藏 网摘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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